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德州市人民政府于9月17日下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连续4年作为重点任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放管服”改革重点。我市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持续推进。为更好地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解决“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公平、公正监管,按照《山东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的要求,制定出台我市的《方案》。通过《方案》,建立起我市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更加细化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使检查职责更加清晰,将部门联合抽查向常态化、制度化延伸,促进部门协同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二、出台《方案》主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部门。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在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基础上,共分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坚持全面推进监管方式改革,促进协同监管、更加细化职责,使各项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德州实际,便于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
《方案》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工作目标。2019年年底前形成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2020年底前,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年年底前,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有七项任务。一是加强省工作平台的推广应用。二是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四是科学制定抽查计划。五是完善抽查检查实施工作机制。六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七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成立德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等16个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经费保障,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督查考核。为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正监管,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明确了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5种免除行政责任、6种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了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确保了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德州市政府门户网 石红红 张政整理欢迎关注“德州经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