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交警总队
近期,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现象又有抬头,主要表现为半挂车辆运输车在用于装卸的渡板上超长装载乘用车,严重扰乱了整车物流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车辆运输车装载,巩固近年来车辆运输车治理成效,维护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持续加强全省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
一是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加强对本辖区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整车物流企业合法装载运输严禁超长装载运输,对违法次数多、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管,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源头监管、严禁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出厂(场)上路对于指使,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超长装载运输乘用车的,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强化路面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车辆运输车“6+2”“7+2”超长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一经发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装载超出车厢范围的车辆运输车,责令卸载违规装载的乘用车。
三是认真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各地将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整车物流企业以及指使、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违法运输乘用车的企业纳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四是加大宣传和规范执法力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警部门要协调行动,加强对治理政策和执法要求的宣传解读,加强对基层一线抗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准确把握政策、严格落实到位。把治理政策要求和处罚规定宣传到每一家乘用车制造企业,每一家整车物流企业和每一名车辆运输车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