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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10个月!临沂一男子因这事被抓!

阅读量:3651562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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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在线临沂 沂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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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凌晨,一名男子在沂水县城沂河明珠小区东门盗窃一辆电瓶车电瓶。在嫌疑人带着电瓶离开的时候,便衣巡逻民警跟踪至居住窝点,当场将其抓获,收缴电瓶2组及部分作案工具。

针对近期多发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的实际,特巡警大队有针对性的加强夜间巡逻力度与密度。10月20日凌晨2时许,巡逻民警巡逻至西环路时,发现一名男子骑一辆两轮电瓶车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遂跟踪至沂河明珠小区东门附近时,发现该男子停车对路边停放的一辆三轮电动车撬别,拿着电瓶向南逃窜至小仓路某公寓房,该男子将电瓶准备放在地下室时,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并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作案用的钳子、扳手、螺丝刀等工具,收缴电瓶2组8块。

经审查,嫌疑男子武某,今年32岁,沂水县人,2018年10月因盗窃被沂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供述了当天凌晨窜至中心医院西转盘附近及沂河明珠东门对过先后盗窃两辆电瓶车电瓶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自今年10月份以来,其先后窜至九州超市、周六福金店、东方超市一店及刘南宅等地盗窃作案6起,窃得电动车电瓶10余组,涉案价值5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武某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白天办事、购物,车主不要嫌麻烦,应把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点,而且要锁好,千万不能随意停放;骑车回到小区,应把车停放在车棚里,敞开式住宅区的居民更要提高防范意识,没有车棚的,最好找个着地的固定物,把车锁在上面。同时,电动车车主最好把电池卸下来带回家。守好自己的第一道防线,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另外,市民不要贪小便宜,买来路不明的车。要积极为警方提供线索,共同参与打击盗窃电动车等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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