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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出庭受审
夏林打出的第一张牌是找到她的直属上司、时任检察科科长郑俊鹏。她以弟弟与吕鹏的关系为同事,招待吕鹏等公安侦查人员。她说陈是哥哥夏的好朋友,希望能照顾好他。然后,他们给了吕鹏等几名公安侦查人员3万元。
后来,为了确保陈某的案件在通过检察院移送起诉时能以“轻罪”通过,夏林给了郑俊鹏2万元。
2008年11月1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水扁,吕鹏将陈水扁的档案带到夏林的办公室。鉴于陈某开枪杀人的事实难以改变,夏林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两项罪名撰文,提出以“过失杀人罪”为方向取证。
后来,两人合谋,先是将枪的主人换成了薛某,案发时薛某并不认识;然后,他们歪曲案情,称“薛某和王某(死者)在发生争执后拿出随身携带的手枪,陈某试图劝阻他们不要撕开枪,导致王某死亡”。
夏林案庭审视频截屏
在与直接办案的公安和检方有关人员进行了交涉后,夏林利用关系,赢得了办案顺利的法官。
襄城区纪委立即向市纪委报告,依法对夏林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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