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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办法》和《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

阅读量:3705634 2019-10-23



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将我局起草《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办法》和《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持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新一轮产业革命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正成为推动新技术创新、新产品培育、新业态扩散和新模式应用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实体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
当前,我市工业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紧紧把握新一轮技术变革和产业革命的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对于破解我市当前发展瓶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进而推动全市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整体提升,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
二、制定依据两《办法》以《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山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
三、起草过程自收到市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贯彻落实。在前期推进全市两化融合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工作推进实际,于2019年7月形成初稿。后来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审阅,多次修改完善,2019年10月11日经局主任办公会原则通过。
四、两《办法》的主要内容(一)《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工作由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负责执行。每年组织认定一次。
第二部分,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申报、认定程序。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信部门受理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市工信局将拟定的企业名单在市工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公布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第四部分,附则。
(二)《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该《办法》共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执行。
第二部分,认定条件。申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认定程序。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信部门受理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市工信局将拟定的企业名单在市工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公布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
第四部分,管理与服务。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部分,附则。
五、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六、征求意见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0月22日至10月2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聊城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通信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邮编252000,联系电话0635-8288381。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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