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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套路贷”黑社会团灭被“捕”公开其罪犯资产及罪行公示!

阅读量:3712369 2019-10-23


 12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袁某、周某等8人批准逮捕。据了解,袁某、周某等人是德清县境内出现的首例“套路贷”案件中被抓获的涉恶团伙成员。该案件的受害群众高达79人。
  2018年2月底的一天上午,市民肖先生匆匆赶到德清县武康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一个月前与某借贷中心签订了3.2万元的借款合同,没想到短短30天赔上了一辆车,还有高额欠款。
  “合同看上去很正规的样子,上面写着月利息是2%,但实际远不止如此。”肖先生坦言,当时自己因家里急需筹钱,所以就想通过自己名下的汽车抵押来周转,因为该公司放贷快,所以找了该公司。
  没想到该公司放贷时,原本3.2万元的贷款,要扣除平台中介费、资信调查及车辆评估费、风险金、平台履约保证金等一系列费用,最终放贷金额只剩下2.4万余元,远低于合同上的借款金额。且“合同”内只填写借款人一方身份及车辆信息,相关日期及出借人一方均为空白,“合同”只有一份,由该借贷中心保存,既不给借款人,也不允许拍照。
  除了这一个坑,还有一环扣一环的“陷阱”,肖先生无奈地说道,借款约定是30天,就在第30天时,因为自己有点事情耽误了还款时间点,当天车辆就被该借贷中心开走并藏匿。想马上还款要车,但该借贷中心已经不肯,非要索要本金32000元、拖车费10000元、违约金9600元及利息2880元,共计54480元,否则不予归还车辆。
  短短30天,这笔钱比肖先生实际借款金额翻了一番还要多,肖先生惊呆了,于是选择了拒绝支付,当天便报了警。
  接到此案后,德清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抽调警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此展开侦查。
  经查,该公司系以袁某、周某为首要分子,郎某、王某等六人为组织成员,8人为专门从事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以汽车抵押贷款需签订合同为名,与借款人签订“虚高合同”,肆意认定违约,擅自将客户车辆开走并藏匿,伺机索要高额拖车费、违约金、虚高本金及利息,涉嫌敲诈勒索罪。
  而调查取证中才发现,类似肖先生这样因违约而面临被拖车及高额还款金的并不是个案。市民梁先生也是其中之一。
  去年10月底,梁先生到该借贷中心借贷3万元,实际到手2.29万,因还款当日带人去医院看病未能在还款时间点还款,当晚车辆即被该组织开走并藏匿。后被对方以车辆扣留为要挟,在支付拖车费、违约金及利息共计47600元后取回车辆。在短短40天的借款时间内,该公司就非法获利24700元,获利率高达107.9%。
  经过警方缜密侦查,共梳理出违约客户79人,其中53人的车辆被拖走,53人中有37人最终向公司付清了高额还款金,4辆车被嫌疑人以黑车形式出售。警方在追踪侦查中发现,有12辆车被藏匿在该公司的停车场内。
  2018年6月19日,德清县公安局对以袁某、周某为首主要涉及车贷“套路贷”的犯罪团伙集中收网,一举抓获袁某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查获“虚高合同”100余份,财务账目50余本,扣押涉案车辆12辆,涉案价值达200余万。
  当前,本案8名犯罪嫌疑人已羁押于德清县看守所。案件的侦办工作正在紧密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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