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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网络教育培训“微课程”获最高检三等奖

阅读量:3715164 2019-10-23


日前,在2019年度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微课程”征集评选活动中,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法学博士刘忠的《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适用》获得三等奖,也是辽宁检察机关唯一一门获奖的微课程。
刘忠是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辽宁省检察业务专家、检察教官、辽宁科技大学经法学院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他结合长期的检察实务工作实践,结合“四大检察”业务,结合从检29年的法学理论、检察实务积累的丰富业务实践,理论联系实际,经常为一线检察干警讲授精彩生动的微课程,曾多次受邀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辽宁分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科技大学及省内外兄弟市检察机关授课,均受到了高校师生和全国检察干警的普遍欢迎。其中《财产刑执行检察制度与实践》被评为2018年全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课程并被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院选定为2019年网上培训必修课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与实践》课被国家检察官学院评定为首批资助研发中标课程。填补了鞍山检察史上没有在国家级层次授课的历史空白,也是鞍山检察第一位入选国家级检察培训机构中标课程的检察实务专家。
此次评选从6月启动,按照政治正确、学理解读、联系实际、方法先进、效果良好的评审标准,经过初评筛选、民主测评、终评审定等环节,刘忠在全国众多参评的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及高校教授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52名获奖者之一。这次参评的《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适用》紧紧扣住“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干警监督能力为目标,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深受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一线干警的好评,是一门深受一线检察干警欢迎的微课程。

鞍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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