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事关孩子上学!邯郸家长快去办理这个证!

事关孩子上学!邯郸家长快去办理这个证!

阅读量:3723241 2019-10-23


10月22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发布《致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开信》,温馨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如果随迁子女2020年选择在石家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石教〔2015〕59号)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石家庄市申领居住证,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居住证。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市区、县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半年上述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石家庄市公安局、教育局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如果随迁子女2020年选择在石家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您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携身份证(或户口薄)、1张免冠一寸照片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以便您能够在2020年5月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石家庄市公安局提醒,办理居住证业务不收费,请不要相信其他中介机构,务必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业务,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就读和办理其他业务。

近年来,邯郸市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了居住证制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按照我市义务教育招生规定,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邯郸市教育部门和学校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在邯郸市接受教育需提供“四证”:
1、公安部门办理的我市流入地(县级)居住证;
注意:居住证从申报登记到领取需半年时间,因此,如果随迁子女选择在邯郸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务必于今年12月底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这样才能在来年6月30日前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2、父母双方(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或户口;
3、父母双方的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
4、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来源:河北新闻网 、邯郸教育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