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泰蓝天指发﹝2019﹞11号)有关要求,2019年9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周排名通报一次,每半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2019年10月16-22日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排名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排名
县(市、区)、功能区
同比改善率(%)
1
高新区
-17.20
2
宁阳县
-20.04
3
泰山区
-21.76
4
岱岳区
-25.05
4
旅游经济开发区
-25.05
6
新泰市
-26.38
7
泰山景区
-27.27
8
肥城市
-30.56
9
东平县
-42.74
二、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排名
街道办事处
同比改善率(%)
1
北集坡
-17.20
2
岱庙
-17.58
3
粥店
-25.05
4
泰前
-25.11
5
财源
-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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