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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9日9时许,田某某,女,35岁,黑龙江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府前街占用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土地局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因其占用机动车道,交警在规劝其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田某某拒不配合且破口大骂执勤交警,并打电话报警称被狗打劫。随后,其女儿郎某某(女,18岁,黑龙江人)到达现场后,母女二人共同对现场民警继续谩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田某某与郎某某妨碍警察正常执法,且谩骂警察的恶劣行为,对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东光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田某某行政拘留10日、郎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本文来源:东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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