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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日报》A6版头条刊文关注莒南县人民法院这项智力性成果

阅读量:3738509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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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矛盾已成为人民法院发展中的一个制约性障碍。在现行体制下,如何强化创新驱动,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激发队伍内部活力,实现审判质效提升最大化,莒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进行改革创新,把改革成果与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合,有效解决审判一线面临的瓶颈问题,详情请看↓
8月8日,莒南县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简称要素审判智审系统)V1.0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莒南法院将要素式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简称“要素式审判”)与信息化手段有机融合、深度开发利用的一项智力性成果。近5年来,莒南法院适用“要素式”审理案件27283件,适用率为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7.6%,年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推行“要素式”审判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2015年初,莒南法院为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应对员额制改革,针对传统民商事办案方法主要依赖法官庭审纠问为主、司法辅助人员及律师、当事人发挥作用不到位,导致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抽调人员成立课题组,把司法改革后“人员分类,工作怎么分类”纳入研究,探索推行“要素式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最高法院召开要素审判座谈会
该院针对法律关系相对单一、法律事实较为清晰的类型化案件,如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借款合同、人身损害等类案,根据类案特点归纳提炼出案件裁判所需要查明的审判要素,分别制作成格式化的《诉讼要素表》,置于院机关便民诉讼服务大厅和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要素表电子模板发送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和乡镇法律服务所,实行法院导诉员指导当事人立案前填写要素表或律师指导填写相结合,在立案时要求当事人填写纸质表格的同时,提供要素表电子版,一并纳入网上立案流程系统,提升了当事人、律师在表达诉求、搜集提供证据等方面的司法参与度。
“要素式”审判模式,将审判活动科学划分为事务性工作和决策性工作,通过放权司法辅助人员高效完成事务性工作,如引导当事人填写要素表、法官助理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交换证据、庭前调解等方式,改变了过去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等主要通过法官庭审方式“办理”一个案件的传统办案模式,为法官、助理、书记员同时“办理”几个案件,实现了以法官为主导,当事人、律师、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参与主体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新机制。
强化节点管理
全面落实繁简分流
“要素式”审判,针对以往司法实践中通过案件标的作为案件繁简分流造成的有些“大案不繁”、“小案不简”等弊端,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权利清单,以“庭前会议”为审判管理“节点”,将节点前的大量事务性工作放权法官助理高效完成,节点后的决策性、裁判性工作由法官负责处置。
省法院院长张甲天在市中院院长于晓东、莒南法院院长胡发胜陪同下调研要素审判改革情况
庭前会议由法官助理主持召开,主要组织当事人核对要素表、进行证据交换、总结无争议的事实和有争议的问题,缩小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分歧,适时进行庭前调解,使近70%的简单案件在法官开庭前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对案情复杂、调解不成功的,由法官助理填写《提请法官开庭报告表》,由法官集中审理裁判。法官开庭时,对庭前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无争议的事实直接予以确认,重点审理有争议的焦点、难点问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使审判工作“效”与“质”同步提升。今年1至9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86件,审执结9565件,结案率为89.4%,居全省法院第一位;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2.8%,同比上升了3.8个百分点,二审发改率下降了9.4个百分点
张甲天院长调研要素审判智审系统应用情况
此项改革创新,有效解决了审判工作面临的效率不高造成的“人”“案”矛盾问题,在外部条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腾挪”、挖潜,实现了资源优化、效能提升的良好效果。2016年9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撰文评价“要素式”审判是“审判工作的一次技术革命”、是“司法改革成效的展示板”;该创新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刊发,供全国各级法院学习借鉴;周强院长先后两次批示肯定。
研发智审系统
改革成果助力审判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省市法院先后对建设智慧法院作出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莒南法院依托“要素式”审判成果,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运用信息抽取、智能决策、OCR图像识别、NLP自然语言处理等成熟技术,联合研发出了适合当前基层法官应用、可操作性强的审判辅助系统——“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
要素审判智审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
该系统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供审判辅助和智力支持,与当事人网上立案、法官日常办案、审判云平台管理系统无缝衔接。通过当事人立案时上传起诉状、要素表等诉讼材料,法官助理庭前会议总结无争议事实及争议问题,法官开庭审理焦点问题,对关键证据进行质证、认证等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对案件要素分析梳理、归纳提取,实现了将起诉状、要素表、庭前会议笔录、庭审笔录、合议笔录、裁判文书等关键内容的智能识别、“靶向”粘贴,可依次智能生成庭前会议笔录、庭审笔录和近80%相似度的调解书、判决书等裁判文书,为“法官减负”、审判提速提供了智力支撑。
该系统在开发使用方面,充分考虑了基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际操作中只要把握好案件要素信息的录入、庭前会议、庭审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补充完善,每个笔录、文书模板均可智能生成,法官与助理、书记员只需在相应模板简单修改校对即可,实现了“傻瓜式”操作,更贴近于审判一线的实际需求。
作者:万超忠
专家点评
强化创新驱动 提升审判效能
努力推进信息化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涌入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已成为人民法院发展中的一个制约性障碍。在现行体制下,如何强化创新驱动,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激发队伍内部活力,实现审判质效提升最大化,是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的新课题。
莒南县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改进传统审判模式弊端,探索推行了要素式审判权改革,旨在通过固定类案要素、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要素式庭审等方式,放权法官助理高效完成事务性工作,使法官有更多精力决策裁判,在法官员额制平稳过渡、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效率提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该院把调研成果与智慧法院建设有机结合,成功研发了“莒南法院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立案、庭前会议、庭审、合议、文书制作等流程环节的信息共享、链接提取,最后智能生成近80%相似度的裁判文书。智审系统作为莒南法院要素式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成果的延伸和深入开发利用。近期,该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版权局保护中心审核,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对这一研究智力成果的充分肯定。
实践证明,该项改革创新来自审判一线,服务审判一线,把改革成果与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合,有效解决审判一线面临的瓶颈问题,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若干规定》《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建设智慧法院等基本精神,必定具有长远的发展前景和长久的生命力。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海燕)
文章转自:莒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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