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日报市民生活的乐享圈
我们花钱承包的水库,现在却成了公共垂钓区,眼见自己投资养殖的鱼被一条条钓走,是既心痛又无奈,我们也曾先后向当地派出所、渔政、水务部门进行了反映,但是都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市民胡先生
近日资阳新闻传媒中心新闻热线26656119又响起了急促的铃声
市民胡先生向日报君倾诉了他和投资人的烦心事
为民发声,为民解忧日报君火速赶往雁江区小院镇东方红水库看看情况是否属实?
现象:水库引来众多钓鱼者
10月18日下午,日报君来到了东方红水库,该水库1967年建成并蓄水,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的小型水库。在水库主坝位置,库边设置的“严禁钓鱼”、“严禁游泳”、“水库实施淡水养鱼”等标牌十分显眼。当天天气晴朗,库边正有3名钓鱼者在垂钓,不时有人钓起大鱼。
“钓到没有?”
“才来一会儿,钓到1条小鲫鱼。”
“这里钓鱼没有人管吗?”
“没人管理,随便钓。”库边一名钓鱼者告诉日报君,以前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这里钓鱼,这段时间天气转凉,鱼不好上钩,钓鱼的人少了。看见有人钓上几斤重的白鲢,他说,一些钓鱼者会用海竿专门钓花鲢、白鲢等大鱼,运气好的话一会儿就能钓几十斤。
日报君沿着库边查看,地上随处可见钓鱼者留下的烟盒、塑料袋、鱼漂、鱼钩等杂物,不远处的电线上挂了不少抛竿时拉断的鱼线、鱼漂。在水库上游位置,更是聚集了12名钓鱼者在此钓鱼。
承包人:每年损失七八十万元
“每天派人巡逻,看到垂钓者也只能劝说为主。”作为水库承包人之一的刘先生对此感到十分头痛,水库实施清水养鱼,水质较好,除吸引当地钓鱼者外,还有来自安岳、乐至、资中等地的钓鱼者,人数最多的时候一天有300人左右。“有些人专门开车来钓鱼,不管花鲢、白鲢还是鱼苗,大小通吃,每年损失大概七八十万元。”
对于一些垂钓者称没人承包水库的说法,刘先生解释,2016年因修大坝、堤岸等种种原因,承包合同曾中止过一段时间,直到2017年年底才恢复合同。他给日报君拿出了一份《水库水面养殖补充协议》,其中写有“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为原联营养殖期限内”,协议落款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刘先生说,“我们2015年开始承包水库养鱼,2020年年底才到期。钓鱼者可能以为水库没人管理了,可以随便钓鱼。”
胡先生说,他们以前向钓鱼者发过宣传传单,也曾向当地派出所、渔政部门反映情况,但收效甚微。“到底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部门:多次宣传并进行处罚
针对水库承包人反映的情况,日报君电话联系了雁江区水产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联合派出所及承包人向钓鱼者宣传禁止钓鱼,并对几名钓鱼者进行了处罚,“我们工作人员有限,又没有强制的执法手段,对偷钓行为较为严重的当事人进行处罚,还得依靠公安机关的协助。”
水库管理站工作人员说:“目前水库承包人仍在合同期内,对于屡次规劝不听的钓鱼者,我们会将钓鱼者交给派出所,由派出所、渔政部门处理。”
钓鱼者未经水库承包人允许就钓鱼其行为算不算盗窃或面临哪些处罚?日报君咨询了专业律师↓↓↓↓水库中的鱼由私人养殖,属他人合法财产,钓鱼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就是盗窃。如果盗窃(价值)金额小于1500元,将会受到治安处罚,如果盗窃(价值)金额大于1500元,那么钓鱼者的行为就属于盗窃罪了,应该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一旦发现有人偷钓偷捕鱼,水库承包方可以向警方报案处理,同时水库承包方还应加强管理,维护好自己的利益。资阳日报法律顾问、律师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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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阳新闻传媒中心(资阳日报 资阳广播电视台)记者:黄永刚编辑:刘雨润审核: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