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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抢劫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汪维明、刘永彪死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汪维明、刘永彪进行了宣告,并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汪维明、刘永彪执行了死刑。执行死刑之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汪维明、刘永彪的近亲属会见了汪维明、刘永彪。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5年夏,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因经济拮据共谋前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抢劫,并纠集同乡王某保参与。后三人携带匕首至织里镇,因未物色到合适对象而未果。同年11月下旬,刘永彪到上海市找到在工地打工的汪维明,提议再去织里镇抢劫作案。11月28日,汪维明和刘永彪再次来到湖州市织里镇,入住织里镇晟舍新街闵记饭店旅馆203房间后,发现同房间的山东籍客商于某锋(被害人,殁年38岁)来此地收账,即商定劫取于某锋的钱财。次日,汪维明、刘永彪上街购买了一把羊角铁榔头和一段尼龙绳。当日深夜,趁于某锋熟睡之际,汪维明持榔头猛击于某锋头面部数下,随后刘永彪也拿过铁榔头朝于某锋头部猛砸数下,致于某锋颅脑损伤死亡。二人从于某锋身上仅翻出20余元现金,遂决意继续抢劫旅店老板。汪维明以结账为名将住在隔壁202房间的旅馆老板闵某生(被害人,殁年60岁)骗进203房间,二人用尼龙绳捆绑闵某生双手,将毛巾塞进闵某生嘴里,从闵某生手上劫得一枚黄金戒指,后汪维明持榔头猛击闵某生头面部数十下,致闵某生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尔后,汪维明进入202房间,向闵某生之妻钱某英(被害人,殁年56岁)逼要钱财未果,即持榔头朝钱某英及其孙子闵某(被害人,殁年12岁)的头面部猛砸,致钱某英、闵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刘永彪、汪维明一起在202房间翻找出现金100余元逃离。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汪维明、刘永彪结伙持械抢劫,致四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均系共同犯罪的主犯,应当依法予以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追诉决定,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跟着小编一起让咱们用短短的几分钟再去回顾下这起案子吧 时间倒流
1995年12月29日早上7点45分左右,警报声划破织里镇晟舍村的上空。
环渚派出所接到闵记饭店旅馆服务员的报警,说老板闵某生、老板娘钱某英、老板孙子闵某及旅客于某峰等4人被残忍杀害。
当时,作为在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工作刚满1年的侦查员,陈红跃是第一批进入现场的刑警之一。
“碰到这么一个大案,心里非常震惊。”
重启记忆,陈红跃最难忘记的,除了那天扫过脸庞的嗖嗖寒风,更有那股浓郁的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案发地在晟舍闹市一栋三层旅馆的2楼。 旅馆203房间内,身材魁梧的山东商人于某峰仅着内裤卧倒在床上,头部受重创后喷溅到墙上的血迹触目惊心。
房间的另一张床上,旅馆老板闵某生被反绑住双手,嘴里塞了一块毛巾。
隔壁的202房间里,老板娘钱某英半坐半卧,同睡一床的12岁孙子身上还盖着被子。
4个人的头部都被钝器狠狠砸过。
在刑事侦查一线奋斗已十余年的严关炳看到这样的情景,还是表现出了自己的专业与沉稳,他立即戴上口罩和手套,打开工具箱开始收集物证。
当天,包括指纹、鞋印、毛巾等在内的大量痕迹物证都被提取到了。
通过地毯式的调查走访,警方认定11月28日和29日在这家旅店住宿的2名男性旅客有重大作案嫌疑,两人为钱财临时起意杀人的意图十分明显。
但对于“作案者是否是惯犯”这个问题,大家各执一词,未有定论。
“不管两人有没有前科,现场物证齐全,见过2个凶手的目击者众多,我们当时对破案信心十足。”严关炳说道。
案发后的72个小时,被普遍认为是侦破的黄金时间,命案在黄金时间内侦破几率高,超过黄金时间侦破几率就会大大降低。
所以,在“1995·11·29”特大抢劫杀人案发生的72个小时后,宋荣根突然意识到,这场仗可能要一直打下去了。
让宋荣根产生这种感觉的最直接原因,是2名凶手各种信息的缺失。
在信息技术尚未普及的上世纪90年代,监控是个稀缺品,而这家旅馆也没有严格执行住宿登记制度,2名嫌疑人姓甚名谁根本无从得知。
“多方询问,除了了解到两人的身高、体态,以及操一口安徽皖南口音外,警方再也无法得到更多信息。”
此外,两人行动轨迹的残缺也令他至今耿耿于怀,“虽然我们出动了许多人,但那2人在案发前有2个半天的行动轨迹始终缺失。如果补上,说不定这案子当时就破了。”
半个月后,更大范围的排查工作启动。
警方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去皖南地区比对指纹,一路去调查现场留下的鞋印来源。
“刑事案件高发,技术却没有跟上,那真是刑侦工作最艰难的年代。”
陈红跃推了推眼镜感慨万千地回忆,那时指纹比对全靠肉眼识别,一个地方的指纹库通常就是一摞白底黑纹的卡片。
当时尚无太多痕迹鉴定经验的陈红跃被分到这一组后,几乎跑遍了皖南的每一个县,日复一日地翻卡片对指纹,“工作如大海捞针般枯燥乏味,最后比对到人都傻了”。
但直到最后,现场指纹都印刻在陈红跃脑海中了,凶手也没有浮出水面。直到破案后,陈红跃恍然大悟:“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压根没有前科劣迹,指纹库里自然没有他们的指纹。”
另一头,负责调查鞋印来源的严关炳这组也陷入了僵局。
尽管经过苦苦调查,他追踪到嫌疑人身穿的鞋产自江苏昆山一家韩国独资企业,但由于这家企业人员流动频繁,并且鞋印的拥有者不一定就是鞋厂的员工,这条被寄予厚望的线索最终也断了。
为了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真凶,22年来,湖州市公安局历经5任局长,却从未停止对此案的侦查。
办案民警跑遍了大半个中国,有时候即便没有确切线索也要去看一看。
“警察不是神仙,遇到这样的情形,大家心里都不好受。”
因为这起命案,对于宋荣根来说,过年都成了一种折磨,“就这样扳着手指算,凶手比被害人又多活了一年。我常想,都这么多年了,他们也够本了吧?”
2017年6月,湖州公安全面部署开展“除毒瘤,净土壤”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暨“侦查破案大会战、基础防控大比拼、信息应用大练兵”活动,当月中旬,湖州警方再次抽调刑侦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专案组,并下设重要线索查证组、物证搜集检验组、大数据后台支援组、重点地区调查组等,对织里命案发起新一轮的冲刺。
侦办期间,专案组放弃大量休息时间,先后奔赴江、浙、沪、皖等15个周边省份搜集证据,共入户调查600余户,走访排摸2000余人。
“局长挂帅,全局上下拧成一股绳,局里甚至把最好的车子配给了专案组。”宋荣根说。
时隔多年,公安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以及大数据应用有了迅猛发展。
此前,沉积近30年的甘肃白银案告破,侦破此案的核心关键——Y-DNA染色体检验技术也随之进入大众的视野。
利用新科技手段对原有生物物证进行再利用,同样成为侦破织里命案的主攻方向之一。
潘振洋和徐志成都是法医出生,并同为专案组的常驻民警。
据潘振洋介绍,传统的办案模式是将现场提取的DNA数据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比对,“但这种模式要有两个前提,一是罪犯在现场留下了DNA数据,二是需要提取到嫌疑人的数据”。
织里命案现场虽然留下了DNA数据,但无法找到嫌疑人的数据,因而一直无法破案。
“现在通过Y染色体的检验技术,可以初步锁定嫌疑人家族姓氏及地域分布等,极大缩小了侦查范围。”
徐志成解释说,这就像你找到一片树叶后去寻找它的树干,再通过树干去寻找另一片树叶,“听上去很简单,实际操作却不容易”。
好在,当年现场可能留有凶手唾液的26枚烟头被原原本本地保留了下来。
那段时间,潘振洋和徐志成起早摸黑,全天都泡在实验室里,10天以后,10个人的DNA被检测出来。
在重新走访一遍当年在场的无关人员后,终于排查出了2名犯罪嫌疑人。
而恰好这两人的烟头中,都包含了产自安徽芜湖的“盛唐牌”香烟,这一信息,正和警方判断凶手是皖南人相对应。
在多方努力下,通过复杂的DNA家系比对,安徽芜湖南陵县的刘姓一族浮现了出来,这让大伙儿兴奋不已。
“破案就怕没有明确的范围,一旦范围确定了,那么离破案也不远了!”陈红跃说。
七八月,正是最热的时候,冒着酷暑,陈红跃汗流浃背地跑遍了南陵刘氏家族的聚居之地。
陈红跃排查1个多月后,将包围圈越缩越小,名单上最终只剩下了最后3人:一个是1980年就在乡政府任职的领导,一个是从美国留学归国的高材生,还有一个是在南陵当地小有名气的农民作家刘某彪。
这3个人看着都不像凶手,陈红跃和同事做好了扩大搜索范围的准备。
3人中,刘某彪相对容易找一些。
8月8日正午,陈红跃先给刘某彪打了个电话,假借调查刘氏家族迁徙之名,需要去刘某彪家中采血。
陈红跃和严关炳赶到他家门口时,刘某彪已站在门口等待,“一副很欢迎的样子”。
采血过程非常顺利,刘某彪全程都表现得相当坦然。
前期走访中,陈红跃已经了解到,刘某彪高中毕业后就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如今是中国作协会员,还办过影展,在当地是非常正面的人物。
他小声对严关炳嘀咕:“估计搞错了。”
但两人还是一致同意让司机先跑一趟,把血样送回湖州化验。
8月10日,徐志成在DNA实验室里将采集来的血卡打孔取样,再到超净工作台中操作DNA实验,最后放在基因测序仪上进行测序。
走到最后一步——和从现场烟蒂提取的DNA放在一起比对时,他一下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模一样!
如同在暗房洗照片一般,“隐身”了22年的凶手刘某彪,在高科技“显影液”的作用下终于无所遁形,大白于天下。
8月11日凌晨1点,当刘某彪穿着条纹T恤和肥大短裤,坐在沙发上静静吸烟时,包括陈红跃在内的十余名警察冲进他家,给他戴上了手铐。
他未做任何抵抗,只说了一句“我在家里等你们,等到今天”。
5个小时后,另一名嫌疑人汪某明在上海浦东被抓获。
刘某彪 据刘某彪和汪某明交代,他们是南陵同乡,也是好朋友。
作案前,两人都缺钱,而汪某明曾在织里打过工,所以两人商量到织里来搞钱。
1995年11月28日,刘某彪和汪某明找到晟舍唯一的旅店——闵记饭店旅馆住下,先去街上物色目标,未果。
回旅馆后,两人对同房间的于某峰起了歹意,趁其入睡时行凶。
由于没有搜刮到多少钱财,他们转而以结账为名将老板骗至房间杀害,然后再进入202房间下毒手,就此制造了一起4人被害的惊天血案。
汪某明 身份“漂白”:一人成作家一人成老板据媒体此前报道,1995年11月29日凌晨,湖州市织里镇闵记旅馆内,老板夫妇及孙子三人,以及一名山东籍旅客被发现死于房间内。持续追凶22年后,2017年8月,湖州警方先后将嫌疑人汪维明、刘永彪逮捕。
让人倍感意外的是,二人被捕前,都已“漂白”了身份。被捕前,刘永彪已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一所颇有名气的民办中学任校刊主编,发表作品200多万字,2013年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而汪维明移居上海,被警察带走前,他是上海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的法人代表。
因超过20年的刑事追诉期限,这起案件被冠以“湖州第一悬案”。直到二人被捕,最高检于2017年12月29日核准追诉该案。
湖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作案前,汪维明曾在织里打工,刘永彪则因女儿的眼病手术,急需筹钱。在两人都缺钱的情况下,商量到湖州织里来“搞钱”。
二审判决:两行凶者均被判死刑去年6月7日的庭审中,两人均当庭认罪。同年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公开宣判,汪维明、刘永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湖州中院称,汪维明、刘永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虽然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刘永彪后又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在湖州中院看来,两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及家属遭受经济损失,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对这一结果,刘永彪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去年12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湖州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抢劫上诉一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刘永彪有无参与杀害于某、闵某及对刘永彪的量刑是否过重等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交锋。
最终,浙江高院二审判决,维持湖州中院一审判决,两名行凶者汪维明和刘永彪被判处死刑。
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来源:浙江法制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动动手指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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