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十二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
近几年,襄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四个着力”“四个切实”重要指示,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和各项改革部署,全力打好建、管、用“组合拳”,不断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司法警察工作在湖北省检察机关年度考核中位居优秀等次,支队先后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湖北省检察院及襄阳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2次;全市10个法警支(大)队中有8个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单位,全市73名司法警察中12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1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46人(次)被评为“优秀司法警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10月14日,襄阳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支队长裴明在培训班上介绍编队管理工作经验
紧扣“建”字,严格集中编队管理,
夯实警务保障之基
坚持政治建警,始终把“支部建在连上”。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每月集中开展政治学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13项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扶贫帮困等工作,制作“荣誉榜”激发司法警察提升定位、创先争优。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警务党务两手抓同促进。支队党支部被授予“优秀党支部”、支部书记被市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坚持专业立警,始终做到集中编队管理不动摇。准确把握高检院、省检察院有关内设机构改革精神,多次对全市司法警察机构设置、队伍结构、警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提交党组会研究,做到“三配、五不、三落实”。配齐配强1个支队、9个大队部门负责人,支队长、政委高配为副处级,部分大队长为科级。目前,全市73名(占全市干警总数9.9%)司法警察中,本科学历69人、专科学历4人,支(大)队全部作为本院内设机构单列,全部实行集中编队管理,全部配有女法警。做到司法体制改革后机构牌子不摘、名称不变、人员不减、职责不缺、装备不少,确保组织编制、人员编制、机构规格落在实处。坚持素质强警,始终把业务培训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集中训、视频授、联片培、分类教、岗位练”的模式,广泛开展“六小练兵”活动、“司法警察擒敌拳考核”等评比竞赛,先后组织培训、竞赛8期次,既提高了队伍专业素能,也检验了各法警大队编队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今年4月,省院法警总队组织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首届“挑战自我” 警务技能比武考核,夺得团体第一名。坚持科技兴警,始终做到保障到位。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在配齐必配、选配装备的基础上,市院支队、南漳等院配备夜视仪、隐蔽式录音录相设备等实用型警械具,做到“三分”“三定”“ 一登记”。两级院积极适应“互联网+”和“智慧检务”的要求,先后投入经费600余万元用于警务装备保障和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有力推动司法警察编队管理水平的提高。
紧扣“管”字,切实规范编队管理,
增强警务保障之效
严格警衔管理。始终坚持只有对建制内的司法警察才能授予、晋升警衔原则,不在警务保障岗位工作的,不予保留司法警察职务、警衔。严把入口,积极协助政治部门办理入警授衔和晋升警衔审批手续,充分发挥其管理队伍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警队管理机制。制定警务装备管理规定、司法警察值班职责、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等,将执行情况直接与津补贴挂钩。市院通过建立基层院联系点、示范点等方式,按需指导帮扶、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编队管理,市院等7个院被授予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有4个大队在省院会议上交流工作经验。实施科学考评。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定期评定存档。坚持目标管理,将其纳入法警工作考评细则,纳入党组工作报告,纳入县(市)、区院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纳入巡视整改和巡察检查范围,年底进行考核排名。
紧扣“用”字,不断强化履职尽责,
提升警务保障之能
规范化用警。严格用警、派警、执警程序和使用统一格式标准的“三单一簿”, 确保依法派警、规范用警、合法执警,两级院警务部门保证了办案安全。体系化用警。在集中统一编队管理的前提下,整合全市法警力量, 由市院法警支队负责指挥,各基层院法警大队协同作战,打造一体化用警平台,提升保障效能。如上级交办专案期间,支队利用一体化用警平台在全市调集精兵强将24人,先后奔赴北京等地执行重大看管、押解、拘传、安全保卫等任务,无一差错。精益化用警。以服务“四大检察”为导向,主动适应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新变化,研究制定襄阳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办案18条措施,努力补齐复核现场、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等短板,当好警务保障主角和司法办案配角。
来源丨襄阳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