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子找个媳妇一直是许某的心愿,2017年,许某和儿子、媒人孟某乘坐飞机到云南帮儿子介绍对象,交完13.2万元彩礼后,被告人尚某跟随许某与许某儿子、孟某回到山东德州的家中,生活二十多天后尚某走了,电话再也无法联系……
许某有个儿子,从小智力发育不好,一直没说成媳妇。2017年4月份,许某与儿子、孟某(中间人)乘坐飞机去云南帮助儿子介绍对象,在孟某和另外四名中间人的介绍撮合下,许某父子与当时自称离婚的尚某见面相亲。当天晚上,双方商议彩礼钱为13.2万元,尚某在收到彩礼款后,跟随许某父子回到山东德州,共同生活二十多天后,尚某便离开德州,电话也无法联系。
找来的媳妇不见了踪影,究竟为什么?
原来,2010年,尚某和韩某结婚,2015年两人离婚。2016年,尚某与冷某结婚,结婚后十多天尚某就回了云南,但并未离婚。2017年4月份,自称离婚的尚某与许某的儿子相亲,并向许某出示了其与韩某的离婚证来证实自己单身。尚某称当时和许某的儿子相亲就是为了骗取彩礼钱,想先把钱弄到手,然后跟他们回山东,再趁机逃跑。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份,被告人尚某故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经杨某、赵某等人介绍,以与许某之子结婚为由,骗取许某现金132000元。2018年12月30日,被告人尚某被云南省富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庭审中,被告人尚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和所举证据予以认可,当庭自愿认罪。德州市陵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尚某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尚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整。被害人许某被骗的132000元依法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
“骗婚骗财”是一种常见的骗术。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老人急于给儿子完婚的心理,设置形形色色的骗婚陷阱引诱他们上钩,骗取财物。鉴于此,提醒广大青年及父母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片面听信媒妁之言,特别是在不了解对方本人和家庭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交付高额彩礼,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报案。
来源:德州市陵城区法院,仅供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