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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灭门案:杀人逃脱漂白,而今终于伏法

阅读量:3781150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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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当年在湖州织里抢劫杀人的汪维明、刘永彪已被执行死刑。至此,20余年前犯下的一桩血案,终于画上句号。

从1995年犯案,到2017年落网, 22年漫长的光阴,洗去了记忆,洗去了血痕,却洗不尽罪恶。轰动一时的湖州市织里镇饭店旅馆杀人案,就在快要被人们淡忘的时候,罪犯落网了。昔日的抢劫杀人犯,一个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作家,一个已经是一家企业的小老板。就在成功人士的光环出现在二人身上的时候,一桩陈年旧案曝光了。一起杀人血案,四条人命,这是无论写多少小说、办多大企业都不足以抵罪、不能够补偿的。
1995年夏,汪维明、刘永彪二人因为缺钱,商量着前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抢劫,并约上了同乡王某保参与。三人来到织里镇,因没有找到合适的抢劫对象而作罢。同年的11月28日,汪维明和刘永彪再次来到湖州市织里镇,住进了织里镇晟舍新街闵记饭店旅馆,遇到山东籍客商于某锋来此地收账,于是于某锋成了他们下手的目标。二人联手,害了于某锋的性命,却仅仅从于某锋身上翻出20余元现金。于是,他们两人决定抢劫旅店老板。旅馆老板闵某、妻子钱某以及二人年仅12岁的孙子,尽数死于汪维明、刘永彪之手。最后,二人仅仅翻找出现金100余元,逃离了作案现场。
此案因为迟迟未能破案,而被人们称为“湖州第一悬案”。20余年过去了,两名抢劫杀人的罪犯,已经成功地漂白了身份,在红尘世界里混得人五人六,一个在商场里征战,聚起了一群员工追随;一个在文坛耕耘,居然出书、获奖、名传一方。

荒唐的是,身负血案的刘永彪,不但“著书立说”,还教课授徒、传道授业。2003年起,刘永彪借着自己因写作博来的名气,在南陵县城开办“名人写作辅导速成班”,辅导班开设在校学生课程和社会青年课程。在招生广告中,刘永彪积极推销自己的身份:省级作家;毕业于中国唯一专门培养作家的高等学府——鲁迅文学院;安徽省政府文学奖获得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然而,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一桩血案,隐藏了20多年才东窗事发,终于还了四名无辜死者一个公道。
也许,常有人以为法网有隙,苍天可欺,只要机关算到,便能侥幸脱逃。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好还,无人能侥幸。有多少作恶之人,即便侥幸一生,死后也难逃惩处,或掘墓鞭尸,或撒骨扬灰,或累及子孙,抄没家产。即使是在尚未露出马脚的时候,犯下罪恶之人,其内心里的压力、内心里的罪恶感,也是积年累月地折磨着犯有血案的人。只要尚有良知、尚有心智,这种压力与折磨都无可逃脱。
早在被抓之前,刘永彪就给妻子写好了一封信,他在信中提到22年前的“鲁莽行动”,说曾经要自杀,连老鼠药都准备好了。现在终于可以摆脱一直以来的精神折磨。

此案的破获,要归功于DNA检测技术的进步,归功于警方的锲而不舍。2017年,通过对现场烟蒂残留唾液的鉴定以及大量的摸排,警方将嫌疑目标锁定为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的刘氏族人。最后的检验结果出来,刘永彪的DNA与案发现场烟蒂上的残留唾液吻合,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顿时被剥去画皮,露出了凶手本相。
虽然我不信什么因果报应,但我相信一句俗话,出来混早晚要还的。无论你爬上了高位,赢得了大名,还是赚得盆满钵满,只要你犯下了滔天罪恶,就等着国法的惩治吧!
(此文为“汤计典频”工作坊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图文编辑:葛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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