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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周开始,中国人就有了嫁女收彩礼的礼仪习俗,在解放后到80年代中期,结婚收彩礼的意识曾经一度淡化,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们的金钱观再次被唤起,中国人的彩礼又开始收了起来,而且是一年年的水涨船高,这也从侧面体现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彩礼本是一种礼仪,而今更多的人把它当成一种面子,彩礼高说明女儿嫁的好,娶亲的人也觉得自己脸上有光!不过有些地方的彩礼高的离谱,甚至超出了普通家庭承受力范围,更有少数人家,把嫁女收彩礼当成了一项重要收入项目,这样就有些背离初衷了。下面这个图是前年德州各县市区结婚彩礼礼金的一览表,还有德州人对礼金花销态度的社会调查。
图片来源德州晚报
这个表里体现的数值已经是三年前的价目了,如今的的礼金要比这些数值高,记得前段时间,笔者一位朋友家的一个男孩与宁津的一个女孩订婚,女方家彩礼要20万,而且据说他们那里现在都是这个价目,笔者早就知道宁津的彩礼在德州是要的最高的,但是要这么多的,还是头次听说。
不同地区的礼金数额差异巨大,这也是因为并没有任何机构组织规定过彩礼应当是多少,这个数值都是人们自己定的,一个区域的人互相比照着来,就成了约定俗成的数
礼金只是一种习俗,两对新人生活婚后幸福与否,与这些东西并没有关系,相反太看重礼金能影响到婚姻和谐,甚至拆散一对新人,造成悲剧,这样的例子在德州也有。
典型案例因彩礼起争执,情侣跳湖殉情在调查过程中,宁津时集镇一位受访者给记者讲述了一对情侣为彩礼引发争执,而跳湖殉情的事情。小华和小娟(均为化名)都是时集镇人。那年夏天,两人的关系发展到谈婚论嫁的阶段,见过双方父母后,便决定订婚。按当地婚俗,小娟的父母向小华索要10万多元彩礼钱,因为小华和小娟都在县城打工,还要小华家在县城买房。按当时的情况,如果小华娶到小娟至少要花费60余万元。小华父母都是庄稼人,以种地为生,家里财物加起来不及30万元。小华知道自己家境,曾多次向小娟表达能否降低彩礼的要求。
虽然小娟很理解小华,但是小娟父母却一次次告诫她,“别人家嫁姑娘都能收到这些彩礼钱,我家姑娘就这么不值钱?彩礼越多,姑娘就越金贵。”小娟父母放出狠话,小华不兑现彩礼,休想订婚。为此,双方父母的关系闹得很僵,小华和小娟也为彩礼的事多次争吵。小娟劝小华,“为了我们的感情,可以先借钱凑齐彩礼。”可小华却认为,“两人的感情不是钱财能衡量的。”有一次,两人来到县城一处湖边散心时再次为彩礼的事吵起来。“你拿不出彩礼,我就去跳湖。”说完,小娟就跳进了湖里。傻眼的小华为了救小娟,也跳了下去。可是,两人都不会游泳,最终溺水而亡。
当然,这样的事情只是个别案例,在德州,大多数新人结合,两方家庭并没有过于看重彩礼,笔者认为,礼金是要给的,毕竟咱们中国人比较讲究面子,给多少则要量力而行,不攀比也不脱离实际,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夫妻在一起生活日子长着呢,眼前的东西不妨看淡一些。最后咱们不妨回味一下,7.8十年代的结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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