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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又闯祸!德州很多楼道都有…

阅读量:3788094 2019-10-25



日前
一段电动车爆炸的小视频
在微信群、朋友圈热传
相关话题也登上微博热搜

来看一下吧~


“砰,砰,砰!”
10月20日早上7时
广东省汕头市德政路附近某出租楼一楼
靠墙充电的电动车突然爆炸
三声巨响后
大火迅速包裹了整个车身
浓烟充斥了整个楼道


让人没想到的是
一度以为被扑灭的火
又在白色粉末中持续爆炸
火光若隐若现......

网友惊呼好险 
太恐怖了
再也不敢在家充电了



这种视频
应该在高层住宅电梯里循环播放




近几年来多地发生的多起电动车起火甚至伤亡事件再次刺痛公众神经!
小编忍不住要吐槽,
不,是又双叒叕“吐槽”了!!!
不要在楼道里充电!!
真是说了又不听,听了又不改!
类似危险层出不穷
就在一周前,济南王官庄小区突发大火,
现场黑烟滚滚,大火烧了整整一栋楼!
消防指战员持续几小时才将大火熄灭。

有居民反映,
是有人在家里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有邻居刚投诉过,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事了!

一旦引起火灾那就只有一个字:罚!租户罚款、拘留房东罚款、停租物业也要罚款!
近日,安徽省明光市法院
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
致3死6伤的案件
车主因犯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事件回顾
2018年5月21日18时许,纪某某骑电动车至该市某小区其父母家,他将电动车停放在其父母所居住的单元楼楼下,后从其17楼父母家厨房窗户垂放电线至一楼给其电动车充电。
次日1时许,该车充电位置起火,进而引发火灾,小区7号楼17楼住户冯某某、陈某某逃生时坠楼身亡,住户付某某被烧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另有6名住户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
那么,如果火灾没造成人员伤亡
车主是不是就不用背锅了呢?

当然不是!
法律责任还是跑不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正确充电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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