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在放宽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拓宽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缩短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时间等方面做了重大修改。我市目前有84.98万老年人和202家养老机构,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依照目前鞍山养老机构的规模,养老护理员配比应该达到5000人以上,但现实需求缺口达到了50%,新出台的《标准》或将缓解这一现状。
工作人员解读,为吸纳更多人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缓解人才短缺困境,《标准》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将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由“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调整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明确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可采用口试的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
《标准》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4个增至5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对申报条件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加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申报条件,规定中职中专毕业生可直接申报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也相应缩短。
同时,为顺应居家和社区养老需要,《标准》在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养老护理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应具备的技能要求,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将“失智照护”分层次纳入各职业等级的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根据地方积极探索“养老顾问”服务等实践,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两项职业技能。
8月30日,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结合《标准》,我市将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中期发展规划,建立协作培训机制,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缓解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矛盾、规范和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方面作更多的努力。
▍原文来源:鞍山日报、视频来源:鞍山云
▍编辑:王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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