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2日进行。我市设考点17个,其中泰城考点10个,新泰市考点3个,肥城市考点4个。现将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规模大,考生人数多,除泰城10个考点外,在新泰市有3个考点:新泰一中西区、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在肥城市有4个考点:肥城一中、肥城市泰西中学、肥城六中、肥城三中。温馨提示:在新泰市、肥城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提前安排住宿、交通事宜,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以免因客房紧张或交通不畅影响了考试。
准考证打印
自10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提醒考生,考前务必检查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若已经到期,应提前申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了考试。(二)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除规定的证件、必要的考试文具外,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进入封闭区;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拍照、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考生携带的无关用品不能通过安检,为保证财物安全,请考生不要将无关用品带至考点,请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检。(三)考生要仔细核对考点、考场、座位号、考试科目等信息,防止走错考点、考场、坐错位置,给自己造成损失。根据规定,走错考场、坐错位置的考生当场考试成绩无效。11月1日下午17:00后,考生可查看考点考场情况,但不得进入考场。(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执行,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组织作弊或使用、提供作弊器材的,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考试作弊罪】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国家和全省统一考试中,考生的作弊信息作为失信信息记入公民公共信用平台,一旦被记入,将对公民个人工作、生活产生严重影响。(五)本次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并录像,考试进行中和结束后均可通过视频录像对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希望广大考生遵规守纪,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切勿以身试法。
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请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行为,严守诚信考试承诺,共建公平公正、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市招考中心咨询、投诉电话: 8520990、8205425,电子邮箱:tazkzxzkk@163.com。祝广大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考生须知
一、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七、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八、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