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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可报,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阅读量:3801357 2019-10-26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集乡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派遣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集乡相关部门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服务岗位
社会巡防队队员。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共12人(11男1女)。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高160CM以上。
3、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证),具有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有公安消防及应急处理相应工作经验优先,特别优秀人员、有B本及以上驾驶证或武术等特殊技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视力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校生不得应聘,同时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8、自愿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与调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体检。
(一)报名
(二)笔试
1、笔试采取试卷答题的形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三)面试
满分100分。考生由同一评委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总和为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按需求人数的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考察体检环节。体能测试内容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五)考察体检
1、对通过体能测试人员进行全面了解,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2、体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相关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不交纳保险金)。
2、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工资参照《高新区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及韩集乡同类别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635-8371177  15265591610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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