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林区开展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森林公安机关职责。2019年10月25日,东方红林业地区公安局森侦大队和法制大队联合林区法院、林区检察院、林业局动物保护部门、社区志愿者、林业局广播电视台在辖区群众日常聚集较集中的“东方广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们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题片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向辖区群众宣讲《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森林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能够更好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觉保护意识。同时结合严打专项行动以案说法,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资源和非法猎捕、非法买卖、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不参与滥伐、盗伐、毁坏林木,不参与非法猎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政策法规传单500余份,悬挂条幅5副。同时,东方红林业地区公安局所属的七个山上派出所也在同一时间、同步开展此项宣传活动,各派出所联合辖区林场利用自媒体、林场微信群、林场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林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昆仑行动”,打击涉林犯罪、维护东方红林区森林治安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