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六大条件,随迁子女才能在惠州报名2020年高考
阅读量:3806689
2019-10-26
在惠州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考生注意了:
我省2020年高考报考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10日进行。惠州市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料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我省高考。
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一)成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落实责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各报名学校(报名点)须设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学校(报名点)校长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各毕业班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校、本班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负责。
(二)严肃查处报考违纪行为。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资格,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示。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及早引导随迁子女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以免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
对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于11月15日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已办理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资格
(一)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参加我省高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二)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参加我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三)报考条件说明:
1、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说明。拟2020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8月31日。
2、关于居住证办理期限的说明。拟2020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7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 2020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3、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说明。拟2020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审核流程
(一)居住证和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
1.居住证认定: 由于居住证办理信息公安部门已联网,居住证审核统一由我市县(区)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科)认定, 外市公安部门盖章的一律不予承认。考生须上交居住证所有人(父或母)身份证复印件。各报名学校(报名点)凭学校(报名点)介绍信送《广东省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1,1式2份,以下简称《审核表》)和相关复印件至所属县(区)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科)审核。
2.合法稳定职业和社会保险认定:考生须上交参保人(父或母)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考生家长在我市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各报名学校(报名点)凭学校(报名点)介绍信送《审核表》(1式2份)和相关复印件至所属县(区)社保部门审核。
考生家长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考生信息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与广州市招生办核查。
非在惠州市、广州市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随迁子女家长自行携带《审核表》(1式2份)前往参保地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并打印社保缴费明细清单。
随迁子女家长分别在我省两个地市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由家长分别到两地市社保部门打印社保缴费流水账单,持《审核表》(1式2份)和相关复印件至我市参保县(区)社保部门审核。
3.随迁子女在省内参加中考的审核认定: 我省参加中考的准考证或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出示的证明(含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和参考时间信息)。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无需提供中考证明。
(二)初审:10月21日前,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填写好《审核表》(1式2份),并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见附件2)。报名学校初审后须在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上有“与原件相符、同意报考”字样的印章并由所在班班主任签名。
(三)审核材料:10月21日起,各中学(报名点)将初审通过后的材料汇总,凭学校介绍信分送公安局(居住证)、人社局(稳定职业、社会保险)、县(区)教育局(高中学籍)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四)上报材料:10月25日前,各中学(报名点)将审核合格考生材料及《惠州市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汇总表》(附件3)交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经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确认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后各中学(报名点)方可确认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于10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材料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复核。
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各中学以书面形式(由考生签名,-式二份,考生、学校各留-份)通知考生并让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报考时间。因高考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须特别提醒。
附件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小惠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