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日,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襄阳市民间社会公益组织草草义工协会、公安机关承办民警、法律援助律师、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参与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
2018年12月,社会青年李某因琐事与范某发生口角,遂邀约4名未成年人将范某围住,拳打脚踢,将范某打成轻伤后五人逃离现场。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发现小明属于被邀约四个未成年人之一,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此次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小明作不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大家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社会调查情况、监管条件,并回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经过讨论与会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
会后南漳县检察院、襄阳市草草义工协会、小明三方拟定了《帮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耿 辉
襄阳市草草义工协会
襄阳市草草义工协会耿辉表示,南漳县检察院引进社工,同大家一起根据涉案未成年人自身情况,量身定制帮扶教育方案,实行一对一帮扶教育,有助于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尽快融入社会。
小明的父亲说:“感谢检察院为孩子所做的一切,你们不仅给了孩子一个机会,也给我上了一课,以后要更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尽好一个父亲的职责,谢谢你们。”
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南漳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关注,努力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让他们能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丨正义网 南漳县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戴小巍 龚 陪 尹周航 何 苗
编辑丨韦 哲
审核丨蒋长顺 朱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