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是什么?
A:
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②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③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辽源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
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3295号,市交警支队六楼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电话举报:市扫黑办 3280039
市公安局 110、3282363
市委组织部 3313266
网络举报:QQ号 3596352193
微信号:lyjbshhshexs110
电子邮箱:3596352193@qq.com
二维码
全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12389、0431-82097213
主编:于胜男
责任编辑:姚瑶
美编:马仕骁
稿件来源:市扫黑办
《辽源公安》编辑部
主任:杜俊辉
副主任:刘忠印
成员:于胜男、郭珈利、姚瑶、马仕骁
投稿邮箱:qzgz@lys.jl(内网)
gggxcyx@163.com(外网)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4456号
邮编:13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