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车祸事故中被撞伤的宋先生拿到了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为其申请的13万元司法救助款。“我受伤住院治疗借了不少钱,是交警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款,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啊。”宋先生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宋先生今年74岁,2017年7月2日,宋先生驾驶电动摩托车在船营区第十四小学附近与同向行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三轮车主逃逸,宋先生被撞左腿骨折,入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至今,案发地船营交管大队一直积极查找线索和肇事车主。由于发生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效果不佳,而且肇事方为无牌三轮车,案件久未侦破。同时,由于宋先生本人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保障,事故发生后一直没有得到赔偿,生活陷入困境。
为解决宋先生的实际困难,吉林市交管支队多方调查核实,启动困难交通事故当事人司法救助程序,为宋先生申请司法救助款13万元。
据了解,近3年来,吉林市交管支队采取突出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突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突出信访案件预防等“三突出”的工作措施,累计接待群众400人次,受理信访案件38起,共为困难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额137.7万元。
来源丨人民公安报
编辑丨刘子健 郝荣久 审核丨谭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