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 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 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距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所制定的总体目标的时间点2020年,越来越近了,事业单位分类即将完成。
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人员出路不同,关系到3000万在职职工,事业单位是如何分类的,目前事业单位分三类:
■ 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
■ 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
两会建议:取消公立医院事业编
在两会接近尾声时,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甘华田向人大会议提出的一项《鼓励外资办医构建多元化医疗市场》的建议:
继全国政协委员、阜外医院心律失常中心主任张澍“SCI毁掉中国一批年轻医生”的呐喊后,再次引起医疗界的关注。
甘华田建议,应取消公立医院医生事业编制,解决外资医疗机构人才供给难题。
外资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发展,只能高薪聘请各种高资历、有经验的专家坐诊,易形成年老、退休返聘多,年轻刚毕业能力不强的“哑铃”型人才结构,无法形成人才梯度补给。
事实上,早在两年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表示,将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这意味着业界内外有关人士关于对公立医院不再实行编制管理的建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肯定。
改革后的三大变化
1.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
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3.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
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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