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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点击可见大图)
解读
一、制定背景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7〕312号)实施以来,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多主体供应、多层次保障”的住房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一批符合条件的漳就业创业人员、高层次人才和社会住房困难人员购买到了“安得广”住房。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制定出台《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7〕312号)文件有效期调整至2021年12月26日。但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项目建设、销售房源为毛坯房,不进行室内装修。
2.项目户型以小户型为主,其中80平方米左右约占60%、100平方米左右约占40%。
3.项目建设后,以幢为单位,以总套数接近为原则,划分芗城区、龙文区的套数,并由芗城区、龙文区根据划分套数分别开展申请、受理、审核、销售等工作。
4.芗城区、龙文区政府应根据近年“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申请对象与条件、审核细则、销售管理、后续管理等具体实施工作事项进行细化、完善、确定,市住建局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
5.因机构改革出现的部门名称更改、职责划转等,根据部门职责调整自动调整。
解读机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林峰立
联系电话:0596-209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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