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鹤山市公安机关查处多起买卖驾驶证记分案件。经民警查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款之规定,卖分人员分别被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对于一些轻视交通法规、莽撞驾驶的“老司机”来说,12分压根不够扣;而对另一部分驾驶证长期闲置或者没有记分违法行为的人来说,以分换钱又何乐而不为?驾驶证“买分卖分”的勾当因此而来。买家卖家屡屡在边缘试探,殊不知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少驾驶人对买卖驾驶证记分不以为然
蜀黍负责任的告诉你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不要以身试法
占小便宜吃大亏
来源:鹤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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