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莲花口岸有望搬迁至横琴口岸!
以后经横琴口岸
通关至澳门更加方便了!
三江街坊今后往返澳门更便捷啦~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根据草案,澳门莲花口岸将搬迁至横琴口岸,在横琴口岸内设立澳方口岸区,并采取“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届时旅客、车辆不用排两次长队,只需一次通关。
横琴口岸 来源:图虫创意
这也意味着距离
采取“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
越来越近!
将大大缩短了
我们通关的时间和距离,
提高通关效率~
草案的具体内容怎么规定?
快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1日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21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
澳门特别行政区路氹城和珠海横琴新区一衣带水、路桥相连,路氹城莲花口岸和珠海横琴口岸隔河相望。目前,往来两地的人员和货物均采取传统的“两地两检”通关模式,耗时长且不便利,其中旅客需要搭乘穿梭巴士经莲花大桥往返。
来源:图虫创意
随着通关量的不断增长,现行的通关模式和口岸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背景下两地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日益密切的现实需要。为加强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人员、货物等生产要素便捷流动,支持澳门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商广东省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提出,希借珠海横琴口岸改扩建的契机,将莲花口岸搬迁至横琴口岸,并采取“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
国务院于同年10月原则同意有关请求。
需要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实现上述请求事项须将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邓中华表示,由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的区域位于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其法律实施管辖需要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为此,根据广东省、澳门特别行政区两地政府的建议,国务院港澳办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
以租赁方式取得使用权
邓中华介绍说,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启用之日起,在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区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二是对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管辖的区域作概要表述,包括: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莲花大桥和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相关部分(桥墩除外),以及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口岸的预留空间。上述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启用。有关区域具体启用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确定。
三是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该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横琴口岸通关新模式或将实施!更方便省时~此前,也报道过有关澳门通关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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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澳门游玩的时候,很多朋友都会买买买
但你知道哪些东西不能带吗?
一旦入境就会被查,后果好严重!
海关对旅客携带的物品按照
“自用、合理数量原则”验放
居民旅客携带自用进境物品
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
非居民旅客携带自用进境物品
总值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
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现金
▼
外币:进出境携带外币
折合少于5000美元时
无需申报(短期及当天多次往返旅客除外)
人民币:进出境都
只允许携带20000元人民币!
△邱昱 摄
烟酒
▼
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
或烟丝500克
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
(总量1.5升以下)
超出部分需提前申报
不满十六周岁的旅客不准携带烟酒进境!
电子产品
▼
各位小伙伴要留意啦!
电子产品中许多属于
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
携带这类商品入境时必须征税!
黄金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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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携带超出50克的黄金制品进境
需提前申报,征税后可以放行
超出50克的黄金制品出境不予放行
这些东西也不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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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腊味、蛋类、牛排、海鲜
鱼胶、海参、燕窝(罐头装除外)
水生动物产品将被禁止入境!
没错!这是有法律条文明令禁止
▼
违反者还可能被处以罚款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珠海发布、珠海特区报、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