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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社区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的通知

阅读量:3877508 2019-10-28


任丘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8日到2019年11月29日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参保居民填写《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或外地三级以上公立定点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近一年来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
      已经认定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人员的不需再次申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慢性病仍按月申报。
2、初审。
      乡镇社保所或社区居委会对参保居民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填写《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连同参保居民的《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3、认定。
       任丘市医疗保障局以上报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后,从门诊慢性病认定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认定小组进行门诊慢性病认定。通过认定的参保居民,由任丘市医疗保障局发放专用病历本,从2020年1月1日起在所选定点医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办公地址:站前小区4-2-101室
办公电话:0317-2273977
下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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