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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作家被执行死刑!背后牵出一起惊天惨案!

阅读量:3712447 2019-10-23




刚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10月22日下午,汪维明、刘永彪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抢劫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汪维明、刘永彪死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汪维明、刘永彪进行了宣告,并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汪维明、刘永彪执行了死刑。执行死刑之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汪维明、刘永彪的近亲属会见了汪维明、刘永彪。
案情回顾
祖孙三人和一名旅客被害


如今的织里镇
1995年,织里镇发生了几件大事:

老板闵某生、老板娘钱某英、老板孙子闵某及旅客于某峰4人被残忍杀害。其中老板闵某生、旅客于某峰死于旅馆的203房间,老板娘钱某英、老板孙子闵某死于202房间。
当年的侦查员看到现场都有些于心不忍,至今还记得心里的那种难受:四条生命就这么一夜之间被残忍地夺走了。
四名死者身上血迹斑斑,有刀伤,也有用钝器击打伤…经法医鉴定,4名受害人均被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作案手段十分残忍。
一夜之间,四条人命,到底是谁和他们有这么大的仇?
湖州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查。
湖州历来是座安静的江南城市,谁也想不到在湖州发生了这么严重的凶案,引起坊间很大反响,被称为惊天命案。
第一目标是旅客

专案组发现两个曾经住店的旅客很可疑:他们在旅馆住了一晚,案发后,他们不知去向。
但他们住宿时,并没登记,而当时街头也没有监控,对他们的去向,毫无线索。

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
当年,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了解到,有人反应两名住客的口音是安徽皖南那边的,还有人看到他们抽的香烟是“盛唐”牌,警方调查是皖南一带生产和销售的,结合目击者说看到其中一个人是戴着鸭舌帽,而这种装扮也很像安徽一带的人的打扮…
湖州警方最后圈定安徽皖南一带,在安徽一带展开调查。
而当时,在织里打工的安徽籍外来者也很多,湖州警方组织大范围走访…
在那个时代,街头没有任何监控,手机也不那么普遍,砖头一样的大哥大只有极少数人有,互联网也不发达,凶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一直没放弃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桩“1995.11.29”悬案的恶性程度不亚于浙江第一悬案,这些年,只要一提起这个“代号”,当年的侦查员心都会疼。
这些年,湖州警方一直没放弃,一直在茫茫人海寻找这两个人,“即便他们最后经过我们调查出来不是凶手,也要见到他们问个清楚”。
每一年,湖州警方专案组都会对所有当年案发现场的痕迹物证再梳理一遍。

警方公布的犯罪嫌疑人画像
湖州警方抱定一个决心:哪怕追到天涯海角,都要把他们找出来。
今年5月25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 “除毒瘤净土壤”严打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今年6月初,湖州公安机关全面部署开展“除毒瘤、净土壤”严打整治暨“侦查破案大会战、基础防控大比拼、信息应用大练兵”行动,打好“打、防、管、控、治”系列组合拳,旨在把侵害社会肌体的犯罪“毒瘤”摘干净,把滋生犯罪的土壤治彻底,把防控的篱笆扎得更紧密,体现了湖州警方力保一方平安的坚定决心。
湖州建国以来影响最大的这起命案——织里“1995.11.29”特大抢劫杀人案,湖州警方再次启动专人专案机制。
在多方的努力下,通过复杂的DNA家系比对,最后确定了安徽芜湖南陵县的刘姓一族。
10日,最后通过排查,排查圈定了安徽芜湖市南陵县刘某。
当晚,湖州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沈连江带领抓捕组,连夜赶到南陵,11日凌晨1点多,在县城一小区抓到了刘某。

犯罪嫌疑人刘永彪
随后,湖州警方了解到另一名同伙汪某在上海浦东。
11日早上6点多,抓捕组兵分两路,赶到浦东,在浦东区杨高南路一小区里抓到了汪某。

犯罪嫌疑人汪维明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汪维明、刘永彪结伙持械抢劫,致四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均系共同犯罪的主犯,应当依法予以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追诉决定,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身份“漂白”:一人成作家一人成老板
  让人倍感意外的是,二人被捕前,都已“漂白”了身份。被捕前,刘永彪已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一所颇有名气的民办中学任校刊主编,发表作品200多万字,2013年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刘永彪今年53岁,案发时31岁。被抓前,在安徽一所学校担任校刊主编。
他交代说,上个月,他被采血时,就知道自己完了,但他又有些侥幸心理,觉得不一定能查得到自己身上。

根据百度资料,刘某现在身份是作家,写有长篇小说和散文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用笔名刘浪、永方、彪子、一沙、江南飞等,发表作品200多万字,2013年入选中国作家协会。

刘某所著小说
  而汪维明移居上海,被警察带走前,他是上海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的法人代表。
  因超过20年的刑事追诉期限,这起案件被冠以“湖州第一悬案”。直到二人被捕,最高检于2017年12月29日核准追诉该案。
  湖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作案前,汪维明曾在织里打工,刘永彪则因女儿的眼病手术,急需筹钱。在两人都缺钱的情况下,商量到湖州织里来“搞钱”。
 
二审判决:两行凶者均被判死刑
  去年6月7日的庭审中,两人均当庭认罪。同年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公开宣判,汪维明、刘永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湖州中院称,汪维明、刘永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虽然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刘永彪后又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在湖州中院看来,两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及家属遭受经济损失,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对这一结果,刘永彪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去年12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湖州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抢劫上诉一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刘永彪有无参与杀害于某、闵某及对刘永彪的量刑是否过重等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交锋。
  3月28日,记者从湖州中院获悉,日前浙江高院二审判决,维持湖州中院一审判决,两名行凶者汪维明和刘永彪被判处死刑。
从杀人者,到知名作家,再到被抓获。刘某彪这22年的经历,足以给人警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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