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创新实行工程建设项目预挖基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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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6
今后,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预先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作出承诺后,即可先期组织进行施工场地平整、基坑开挖、渣土清运等工作。近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流程再造,进行制度创新,实行工程建设项目预挖基坑制度,为项目建设赢得大量时间,赢得项目单位的广泛称赞。碧桂园时代澜湾项目成为该制度首个尝鲜的项目。" 该项目单位在前期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后,确定了施工单位,紧接着办理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展开了场地平整、外运建筑垃圾。后期完成安全监督的报监,展开基坑的开挖。该项目于 9 月 19 日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和以往相比,该项目在外运垃圾、场地平整上提前 2 个月,基坑开挖提前了 10 天。"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科科长张田向记者介绍说。以往,工程建设项目从确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到正式达到开工建设要求,期间还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审查、施工图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安全质量监督等,在办理完成施工许可前,无法进场开展前期工作。如何有效利用这一 " 空窗期 ",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为企业有效降低建设融资成本,成为一大现实问题。为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研究后,征求有关部门同意后,创新实行预挖基坑制度。推进实施预挖基坑制度后,项目单位可利用施工许可前期手续的办理时间,组织开展施工场地平整、基坑开挖、渣土清运等工作,为正式开工做好充分准备,大大缩短建设周期。同时考虑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规模较大的实际,实行该制度可为项目建设单位降低融资成本。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快创新制度推进,确保创新制度尽快步入实质操作,同时加大创新制度宣传力度,让项目建设单位广泛知晓改革制度内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转自最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