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芜湖市新一轮人才安居补助政策
已经陆续进入实际执行阶段了!
目前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经开区
已经或即将开始进行补助的申请工作!
让我们首先了解各区的官方表态!
镜湖区
针对日前有市民在市民心声网咨询最新安家补助镜湖区办理地点事宜,镜湖区政府表示:镜湖区人才安家保障补贴政策已于2019年9月27日确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办公地址为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楼208室(长江中路51号),咨询电话0553-3122356。
同时, 镜湖区人才安家保障补贴采取网上填报、现场审核的方式,网上填报通道请扫下方二维码进入。
弋江区
弋江区已经开始最新人才安家保障补贴的办理,办理地点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住交局服务窗口(4号窗口),办理时间为上午9-12点,下午13-17点,受理时间为每月1-20日,咨询电话0553-3821075。
鸠江区
针对日前有市民在人民网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上咨询最新安家补助鸠江区能否办理事宜,鸠江区政府表示:我区大学生安家补助申请将于10月22日起开始受理,受理点为鸠江区企业服务中心(鸠江区富强路69号),咨询电话0553—2662957。
经开区
针对日前有市民在人民网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上咨询最新安家补助经开区能否办理事宜,鸠江区政府表示:鸠江区已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沟通,并将相关问题反映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您可以直接咨询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553—5841566。
那么你买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
安家补贴该如何申请?
我们也在此为大家梳理一下!
2019年9月新版安家补助
申请时间
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申请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可以领多少补助?
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哪些人可以申请?
上述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在芜湖市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
申请人所购房屋须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不包括跃层面积;有跃层面积的,总建筑面积减去跃层面积的剩余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
学历证书由各区经办部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根据查询结果盖章确认。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无法查询的,购房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颁发单位证明。
海外留学生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未经授权的企业内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不得作为认定标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根据颁证单位,由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查询后盖章确认。无法确认的,经向对应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查询后,由区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婚姻状况、学历信息等状态,应为购房时点时的状态。申请人的社保信息为申请时点前累计满12个月且申报时持续缴费的状态。
共同共有人中18周岁以上且未婚的申请人,可以个人单独申请该套共有住房的安家补助。
离异单身的申请人以个人申请补助的,离异时间应在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点前。婚姻状况承诺函涉及的非主申请人一方到场核对签字。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表》、《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承诺书》(申请人可到各区经办部门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登记为共有的申请人提供所有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购房发票范例
▼
5.申请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购房时点为准,即购房时必须满足学历、职称或资格条件)。
契税完税证明范例
▼
6.申请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持续缴费的就业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带身份证前往参保所在区的人社局开具。
个人社保缴费证明范例
▼
申请安居保障补助涉及的所有资料均须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如何申请?
购房人在办理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后,向房屋坐落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居保障补助,一套房屋仅接收产权人其中一人的一次性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共有人的,需要携带所有产权人的涉及第四条“申报材料”的相关资料。
审核受理周期统一为每月20日前,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单项审核周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首套房如何认定?
首套房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申请人购买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后,又购买首套普通住宅房的不影响首套房认定。
申请人在签订一手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所有权转移、注销及夫妻变更登记信息的,以及拆迁补偿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婚后新购房的,房屋无论是单独所有、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一手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以及所有权转移、注销、变更登记信息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离婚或丧偶后购房,申请人在签订一手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以及所有权转移、注销及原夫妻变更登记信息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夫妻任何一方婚前购房,未申请过安家补助,婚后再购房不可以申请安家补助,但婚前所购房满足购房时点补助申请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夫妻任何一方婚前购房,未申请过安家补助,离婚后再购房不可以申请安家补助,但婚前所购房满足购房时点补助申请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在芜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安居保障补助的,自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转让的,需退回已享受的契税和安家补助。
写在最后
想了解更多芜湖最新安家补助政策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回复「安家补助」即可获取
▼